宜蘭縣104學年度龍潭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登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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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104學年度龍潭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登記公告

一、登記年齡:

(一)5 歲:民國98 9 2 日至民國 99 9 1 日年出生者。

(二)4 歲:民國99 9 2 日至民國100 9 1 日年出生者。

(三)3 歲:民國100 9 2 日至民國101 9 1 日年出生者。

二、登記日期:104521日(星期四),上午9時至下午3時。

三、登記地點:龍潭國小幼兒園教室

四、登記方式:(一)繳交戶口名簿、幼兒健康手冊及優先入園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證明文件(查驗正本,繳交影本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二)填寫報名表

五、登記資格:

(一)、基本資格:設籍本縣之幼兒,如係寄居(以戶口名簿註記為準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應有合法監護人(繳驗戶籍謄本或足供證明之文件)。

(二)、優先入園資格:

1.第一順位:低收入戶子女、中低收入戶子女(檢附各鄉鎮市公所開立之

  低收入戶證明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核定公文)、身心障礙幼兒(檢附本縣

 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,領有證明文件)、原住民幼

  (戶口名簿應有原住民族籍登記)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(檢附宜蘭縣府

  核發當年度特殊境遇家庭之核定公文或證明文件)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

  者子女(檢附父或母一方領有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)

2.第二順位:本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(檢附轉介輔導或安置相關證明

  文件)、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(檢附政府核發之輕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

  文件)、育第3胎(含)以上學齡滿5足歲之幼兒、父或母一方為外國

  或大陸籍之幼兒(設有排富條款)。     

3.第三順位:公立國民小學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得隨其父或母就讀於所服

  務之公立幼兒園(檢附教職員工在職證明)

4.第四順位:當學年度家有兄姐就讀該校()之幼兒(檢附在學證明)

六、招生流程:

(一)第一階段:招生順序為 5 歲優先入園幼兒→4 歲優先入園幼兒→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 歲一般幼兒→4歲一般幼兒。

(二)第二階段:招生順序為3歲優先入園幼兒→3足歲之一般幼兒。

七、本園招收名額為26名,登記如未超出招生人數,則全數錄取;如超

    出招生人數,則抽籤錄取。

八、抽籤時間:104523日(星期六),上午9 時辦理公開抽籤。

九、抽籤地點:龍潭國小幼兒園教室

十、抽到籤者隨即辦理報到,未報到者,取消資格由備取遞補。

十一、登記公告陳 校長核示後辦理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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